“有行政爭議,找行政復議”。在廣東深圳,這種觀念越來越深入人心,行政復議越來越成為公民、法人解決行政爭議的首選。2021年深圳市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著力提升行政復議公信力,將行政復議打造成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金字招牌”。
改革創新舉措亮點突出
機構編制集約化。改革后,深圳全市的行政復議機關由原來的71家精簡為10家,即深圳市政府和9個區政府。深圳全市從事復議的工作人員由原來分散在各部門以兼職為主的266名工作人員精簡為約80名專職復議工作人員,專業化和辦案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案件審理信息化。深圳市司法局率先建成“深圳市行政復議辦案平臺”,改革后深圳市、區司法局統一使用一個辦案平臺辦案,規范辦案流程。打通“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復議機關—人民法院”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全過程的信息互聯互通,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通過“i深圳”APP推出“掌上復議”功能,方便當事人網上申請復議、查詢進度、聽證。
案件管理標準化。制定《深圳市行政復議服務保障規范》,打造行政復議“深圳標準”。案件管理實現“五統一”:統一辦案程序、統一文書格式、統一服務保障標準、統一案件管理、統一行政復議咨詢專家庫。
復議人員專業化。暢通專業人員進入渠道,通過調任等方式,吸引一批復議工作急需的專業人才。加大交流力度,探索開展深圳市、區行政復議工作人員交流轉任。推動專業學習,加強專業培訓,持續提升行政復議隊伍素質。
改革創新成效顯著
行政復議申請人身份呈現新特點。深圳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后,十余家央企和世界500強企業,如中國聯通、中國電信、騰訊、華為等知名企業,作為申請人或者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此外,先后兩家外國企業以及多名外國公民優先選擇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這是深圳市行政復議工作中前所未有的新氣象,充分反映出行政復議改革后公信力顯著提升,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得到社會的充分認可。2021年深圳全市新收復議案件10013件,較2020年增長42%,居廣東省地級市首位。公民、法人優先選擇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的比例超過80%.
嚴格辦案倒逼行政機關提高執法質量。中國通信建設二局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某局作出的行政處罰向深圳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該局認定該公司3年內有2次以上違法行為,故從重處罰,但深圳市司法局在立案階段即發現該公司并未構成2次以上違法行為,行政機關認定事實不清適用依據錯誤。在深圳市司法局指出錯誤后,該局即撤銷了對該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該案件立案后不到10天即有效解決。同時,深圳市、區司法局還通過行政復議建議書對行政機關存在普遍性的違法或不當行為進行監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提升辦案質量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中國聯通公司因不服深圳某局關于深圳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投標項目所作的行政裁決決定,向深圳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中國電信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復議。深圳市司法局實行精細化審理,通過“函詢調查+聽證+質證+司法鑒定+專家論證+調解”的辦案模式成功辦理該案,通過充分溝通協調,申請人最終自愿撤回復議申請,行政爭議得到圓滿解決。2021年深圳市政府本級復議后被起訴到法院的一審行政案件為928件,超過85%的復議案件做到在復議階段“案結事了”;深圳市政府本級經復議后被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案件,終局敗訴的僅有5件,敗訴率低至0.5%,辦案質量經得起司法機關審查。
來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