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打擊治理毒品犯罪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廣州法院2021年以來懲治毒品犯罪的有關情況,發布了八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通報的數據顯示,廣州毒品犯罪案件數量逐年降低,被告人的年齡和文化特征較為明顯。
據統計,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廣州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一、二審毒品犯罪案件918件1436人,審結826件1239人,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數量占全部一、二審刑事案件數量的2.85%,審結毒品犯罪案件數量占全部刑事案件審結數量的2.84%.廣州兩級法院判處毒品犯罪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罰的共計290人,占全部毒品犯罪被告人的28.32%.
通報介紹,綜合廣州地區毒品犯罪案件情況,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數量逐年降低。近五年來,隨著禁毒工作的不斷深入,廣州禁毒形勢持續向好。2017年,廣州法院新收一審毒品犯罪案件3100余件,此后,新收毒品案件的數量逐年下降,至2021年降至529件。其中,2020年比2019年同比下降42.6%,而2021年比2020年同比下降64%.
二是被告人的年齡和文化特征較為明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審結的一審毒品犯罪案件中,20到30歲的被告人占比24%,30到40歲的被告人占比33%,兩者總共占比57%.在全部被告人中,初中以下學歷占比高達75%,再次顯示教育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性。
三是毒品犯罪類型以販賣、運輸毒品犯罪為主。在審結的一審毒品犯罪案件中,涉及販賣毒品的犯罪案件為581件,運輸毒品的犯罪案件為57件,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案件為73件,販賣毒品仍是毒品犯罪的主要類型。
四是“互聯網+物流”成為毒品犯罪的新手段。許多毒品犯罪的信息聯絡與款項交付通過網絡進行,毒品運輸交接則利用物流渠道實施。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審結一審毒品犯罪案件中,有三成的毒品犯罪通過網絡進行聯絡和支付交易,有60多件案件是利用物流實施運輸和販賣的。
五是毒品種類仍以傳統類的毒品為主,但新型毒品不時出現。從審結的一審毒品犯罪案件所涉毒品重量來看,占前三位的仍是冰毒、MDMA、海洛因,分別占比74%、18.5%、1.4%.從各類毒品所涉案件數量來看,前三位的毒品分別為冰毒、海洛因、大麻。除以上常見毒品,還有部分案件涉及Y-羥丁酸、氯硝西泮、阿普唑侖、巴比妥等麻精藥品以及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毒品。(羊城晚報·羊城派)